承租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签订《租车自驾合同》;
自驾日租以24小时/天为准,月租以30天/月为准,逾期1-5小时按半天收取租金,超5小时按天收取租金,平均限定公里数为300KM/天;
租金按当时报价,合同执行收取,押金需另支付;租金不含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违章费费用等;
租车押金,还车即退,预留2000做为违章押金,到期无违章情况,市内7天,省内15天,省外20天退还;
代驾租车:根据用车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商定,只需交部份定金,行程结束后付清尾款;
租金包含车租以及保险,无其它隐形费用
自驾:日租以24小时/天为准,月租以30天/月为准,逾期1-5小时按半天收取租金,超5小时按天收取租金,平均限定公里数为300公里/天
押金:根据车型而定,可预授权,微信、支付宝、转帐等方式支付
租金:按当时报价,合同执行,不含押金之内,需另支付;租金不包括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违章费用等
违章押金:还车后预留2000元违押金,到期无违章情况,市内7天、省内15天、省外20天退还
聚迅公司向租车客户提供主城救援服务,如遇紧急情况,请拔打:18174282328
1、 由于车辆本身故障引起的救援,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我司将委托救援人员提供现场紧急修理服务;
若车辆故障无法现场修复,请将车辆交与我司指定的救援人员,若在主城范围内,请到就近我司门店更换车辆,备用车为同级别或就近高级别车辆时,金额按原车型计费;备用车为就近低级别车时,租金按低 级别车辆价格计费。若在主城范围之外,我司将委托救援人员救援车辆,不再提供备用车,后续部分由我司就近分公司为客户办理结算手续。
2、非车辆本身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行驶时(包含且不限于人为操作失误、保险事故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户可自行选择救援人员或选择我司提供的道路救援服务,相关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1、车辆出险后请及时与租车公司联系;
2、发生保险事故应告知保险公司,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定价(定损)后再修理;
3、事故处理中如有以下情形,请按对应的方法处理:
(1) 车辆损伤较轻,车辆可以移动:请将车开至我司完成定损;
(2) 在交通道路上的碰撞事故,并由交警现场处理、出具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书:请在还车时提供交警出具的单据原件;
(3) 单方事故且未经交警裁决:请提供拍摄清晰的事故现场电子版照片;
(4) 客户选择自行修理车辆:请在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确定事故修理金额后,再到我司指定修理地点修理;
4、请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我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赔(特大人伤事故,或费用超1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所有资料必须齐全、清晰,否则由此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将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5、事故损失的垫付:
(1)如事故造成的本车损失客户须垫付本车维修费用;
(2)导致第三方损失的费用,由客户先行垫付;
(3)请将收集到的事故处理所需全部资料移交我司,由我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请配合补充保险公司要求补充的材料;
6、 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我司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客户垫付的部分返还客户(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最终由可行租车返还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
租车理赔说明:
1、以下情况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请您务必避免。
(1) 超过48小时报案;
(2) 饮酒后驾驶车辆;
(3) 无证驾驶车辆;
(4) 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
(5) 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2、 如车辆不慎出险,请您注意人身安全,并立即致电聚迅租车。在您还车并提交了齐全的理赔资料时,您不需要垫付本车维修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 垫付第三方损失,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给您; 支付以上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由承租方承担的损失,以及保险责任外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3、在您用车期间,如有车辆盗抢与报废发生,您需支付公安部门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前的车辆所有费用